由于雷达的工作机理,决定了雷达兵工作环境的艰苦,我们常年驻守高山海岛等边远艰苦地区,24小时警戒值班。我曾经驻扎在海拔3875米的西南边境的高山之巅28年,和连队官兵一起担负着守护祖国2500公里边境线的领空安全的使命。
“甘巴拉”是我所在部队的精神符号和文化品牌。它是喜马拉雅群山中的一座高峰,海拔5374米。甘巴拉精神,是空军雷达站一代代官兵在挑战生存极限,献身国防,扎根边疆的强大精神动力。
解说:雷达情报牵一发而动全身。如果判断目标不准,就会出现掌握态势不全、判断空情不准的局面,轻则贻误战机,重则导致战斗失利。为了练就一双金睛火眼,我一直坚持“敢啃硬骨头”的战斗精神,不讲条件,不计较个人得失。最终,入伍第二年我就练就了技术参数“一口清”,开关旋钮“一摸准”的硬功,成为专业尖子。后来,又3次获得基地以上比武竞赛第一,能熟练操作12型雷达,从未发生过一起战备问题,情报合格率始终保持在100%,创造了所在旅战备安全时间最长纪录。
解说:随着祖国的日渐强大,空军雷达兵武器装备实现跨越式飞速发展,从引进改造苏制装备,再到如今自主创新研制的新型多功能雷达,已经形成新的预警装备力量体系。我们走下高山,离开原有阵地,鏖战戈壁,东至沿海,西上高原,操纵雷达窥天鉴地,观海听涛,战斗履迹遍布祖国大好河山,每一步都见证着空防预警力量的转型成长。
解说:如今,雷达兵已经实现由国土防空预警向广袤空天拓展延伸,成为联合作战、体系支撑、信息制胜的关键力量。在我们雷达兵看来无论在寂寞的山巅,还是在清冷的边关,被部队需要就是一份责任,为国家出力就是一种幸福。
科学顾问:王明志
制片顾问:范文军
编 导:金 赫
动 画:卞文斌
鸣 谢:北京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出 品:中国科协科普部 光明网
人脸信息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第35批共4件指导性案例,均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刑事案例。该批案例分别涉及人脸识别信息、居民身份证信息、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手机验证码等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范围、性质,对于明确类案裁判规则,依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指导性案例192号李开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明确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的人脸信息以及基于人脸识别技术生成的人脸信息均具有高度的可识别性,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人脸识别信息,情节严重的,应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等规定定罪处罚。
指导性案例193号闻巍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明确了居民身份证信息包含自然人姓名、人脸识别信息、身份号码、户籍地址等多种个人信息,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
指导性案例194号熊昌恒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明确了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购买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后,非法制作带有公民个人信息的社交媒体账号出售、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该案例还明确未经公民本人同意或具有法律授权等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的理由,通过购买、收受、交换等方式获取在一定范围内已公开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非法利用,改变了公民公开个人信息的范围、目的和用途,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合理处理,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三款规定的“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指导性案例195号罗文君、瞿小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明确了服务提供者专门发给特定手机号码的数字、字母等单独或者其组合构成的验证码具有独特性、隐秘性,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
(法治日报记者 张晨)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